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
黑惡勢力,一直以來都是危害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開展以來,鼎湖區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全面履行檢察監督職能,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
范某清、馮某成等8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2020年8月5日,由鼎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范某清、馮某成等8人為部分成員的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鼎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經查,自2008年12月至2012年,陳某朋(另案處理)承包經營**山莊,并以此作為據點,先后糾集了被告人范某清、游某軍等8名骨干成員,骨干成員又先后拉攏了約40名一般成員,團伙成員以管理人和內保、看場人的身份在**山莊內活動,有組織地實施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槍支等違法犯罪行為。此外,通過發放看場費(每月500-1000元不等)、毒品犯罪利潤分成(非法利潤的6%-8%)、酒水銷售提成、提供免費酒水娛樂服務、提供免費吸毒包間場所等方式豢養其團伙成員。
期間,以李某明(另案處理)為首、陳某朋團伙中的被告人馮某勤、鄧某彬等人為骨干成員,被告人吳某龍、黃某威等人為一般成員,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參與實施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
2020年8月31日,鼎湖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作出一審判決,8名被告人因觸犯尋釁滋事、非法采礦等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四年六個月不等,并處20000元至80000元不等的罰金(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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