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廣大市民妥善處置所飼養的犬只,樹立文明養犬觀念
關于加強縣城養犬管理的通告
為切實保障市民群眾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我縣決定從即日起對縣城范圍內流浪犬、無主犬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是外出(遛犬)必須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鏈(繩)牽領,養犬人還應當為犬只配戴嘴套,并主動避讓行人和車輛,避免接近老人、兒童、孕婦等特殊群體,嚴格遵守公共場所、交通工具等攜寵禁入規定;
二是不放任犬只隨意踐踏綠地、花圃,帶犬只外出時隨身備好小鏟子和塑料袋,及時清理寵物糞便。
三是保持睦鄰友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只大叫,避犬吠聲擾民。
四是養犬單位和個人應自覺圈養和拴養犬只,在路面無人牽領的犬只一律視為流浪犬、無主犬予以收容處置。請廣大市民積極支持配合養犬管理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行政執法,如有違法,將按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市民群眾如發現無主犬或流浪犬,可撥打0758—7781999提供線索。
五是對收容的犬只,能查明養犬人的,應當立即通知養犬人領回;不能查明或養犬人7日內不認領的,按無主犬處理。
請廣大市民妥善處置所飼養的犬只,樹立文明養犬觀念,自覺做到文明、安全養犬,攜手共建美好家園。
德慶縣公安局
2020年9月11日
標簽:德慶新聞,肇慶,陽光網,養犬,縣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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